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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2026年度教师培训学时统计的通知

时间:2026-03-02 点击:

关于规范2026年度教师培训学时统计的通知

教发字〔20261

各二级院系(部):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切实压实各二级院(系)部在教师培训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规范教师培训学时认定与管理工作,现就2026年度教师培训学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时构成

1.各二级院(系)教师培训核定总工作量,由校级培训学时和二级院(系)培训学时两部分组成,其中校级培训学时占40%,二级院(系)培训学时占60%。

2.校级培训均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发布,包含必修学时和选修学时两类。

3.二级院(系)培训学时包含院(系)组织集体培训学时和个人自主学习学时。院(系)组织的培训主要是指针对教学、科研等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的专题培训,不包括院(系)集体备课、主题党日、中心组学习、工作会议、例会及四六级考试培训等相关内容。

二、学时标准

1.必修学时为单项考核指标。教师完成必修学时不得低于学校全年发布必修学时的80%,未达到要求的,直接认定年度培训学时为不合格

2.师德师风培训学时为单项考核指标。教师年度师德师风培训学时全年不低于10个学时,学校组织或二级院(系)组织师德师风培训可予以认定

3.个人自主学习学时实行总量控制。教师个人自主学习学时不得超过年度核定总工作量的20%。

三、工作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科学谋划本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精准对接不同专业、不同层次教师发展需求,切实提升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性。

2.规范工作流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扎实做好政策解读、材料审核、档案留存等关键环节工作,保障学时统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严格落实专人负责,依照既定流程规范开展学时登记、审核、汇总与上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溯。

3.强化督导落实2026年度教师培训绩效学时认定与培训质量考核,严格按照本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各院系(部)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宣传贯彻与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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