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 2026年上半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时间:2026-03-03 点击:

关于组织2026年上半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教发字〔2026〕2 号

各有关二级院(系)部、临床教学医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6年上半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6〕18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一)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我校在编专任教师、按国家政策规定聘用的专任教师(须与学校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聘用合同且学校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

(二)已具备下列条件的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1.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队伍管理;

2.系统讲授过1门及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课程;

3.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取得“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合格证。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于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1.已取得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已取得博士学位;

3.参加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二、测试内容及要求

1.测试内容为试讲,主要考察参加测试人员把握相关学科知识的能力,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并驾驭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目的、教学效果自我评价和教学反思等能力,以及仪表仪态、言行举止等教师基本素养。

2.参加测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被测人员从申请任教学科教材(现行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教材)中任选三章分别准备2学时内容(不含概论部分),由测试专家指定其中2学时内容进行试讲。测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课只用板书,不使用PPT。

三、测试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形式组织测试。学校及各临床教学医院统一设置试讲场地,测评专家通过腾讯会议平台实施测试、现场集中打分,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测试流程

(一)各单位审核参测人员身份信息,按测试顺序组织申请人进入指定试讲场所。(二)专家组组长宣布测评规则、注意事项及测试开始。(三)申请人按要求进行试讲;未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测。

五、考务组织

为保障测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学校成立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务组,统筹组织本校及各教学医院参测人员试讲相关工作。

六、测试费用

1.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258 号)规定,本次测试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次;

2.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库〔2021〕2号),所有参测人员在3月10日现场报名后,须自行登录山西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 http://cztyw.shanxi.gov.cn 进行缴费;

3.参测人员在收到非税系统发出的缴费短信后,登录支付平台,扫描网页中二维码,输入短信中20位缴费识别码/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自动开具发票。缴费实行一人一号一费,切勿一号多费

   七、测试时间、地点

    (一)测试时间:2026年4月11日起(具体时段另行通知)。(二)测试地点:校本部参测教师试讲教室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安排;各临床教学医院自行确定符合网络测试条件的试讲教室。

八、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与培训。各二级院(系)部、临床教学医院要高度重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合教师实际制定专项培训计划,邀请骨干教师精准指导,着力补齐教学设计、课堂驾驭、课程思政融入等短板,切实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与试讲水平,确保测试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严格资格审核。各单位要对参测人员资格从严把关,特别是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须认真审核条件、规范留存支撑材料,以备核查。

(三)做好技术保障。各临床教学医院须提前做好网络、设备、软件等调试工作,落实技术支持与服务,确保远程测试顺畅。

(四)规范信息填报。参测人员填报的“讲授课程”“所学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一致;“申请任教学科”须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表》(附件 2)中选择相同或相近学科,其中一级学科为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的须注明二级学科,其余学科不填写二级学科。

(五)严守测试纪律。所有参测人员须独立完成测试,一经查实替考、作弊等行为,当即取消测试成绩,按考试作弊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于2026年3月8日18:00 之前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及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邮箱:cyyj@czmc.edu.cn。

(七)证书使用。测试合格者,核发《山西省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作为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依据,证书有效期为当年及次年。

附件

1.申请认定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3月3日



Copyright © 2024 版权所有 长治医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55-3151578

邮编:046000

  • 长医医学教育研究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