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发字〔2025〕26号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教师资格认定流程,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5年下半年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网上报名
各单位申请人须按以下时间报名:
校本部: 11月6日 9:00-18:00
附属和平医院:11月6日 19:00-7日18:00
附属和济医院:11月7日 19:00-8日12:00
第三临床学院:11月8日 13:00-9日12:00
第四临床学院:11月9日 13:00-18:00
第五临床学院:11月9日 19:00-10日18:00
第六临床学院:11月10日 19:00-11日18:00
市妇幼保健院:11月11日 19:00-12日12:00
中医医院: 11月12日 13:00-13日12:00
中研附院: 11月13日 13:00-18:00
二、现场确认
(一)材料要求
校本部申请人本人到场确认;临床教学医院由经办人审核后统一提交。临床教学医院提交的复印件,需经办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需提交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岗前培训合格证》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博士、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中西部新入职教师国家示范项目合格者除外)
3.博士:毕业证、学位证
4.体检表(正反打印,粘贴网报同版白底一寸照,本人签个人承诺)
5.合同:校本部教师合同中岗位名称须包含 “教师” ;附属医院人员合同中岗位名称须包含 “医师” 或 “护师” 字样。(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及以后)
6.附属医院人员: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证书
7.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缴纳单位为所在学校 或医院,打印至认证当月)
8.无犯罪记录证明
9.与网报一致的一寸白底照片(命名格式:“009 - 姓名 -”)
10.网上核验未通过者,还需提交按省级文件要求的补充的材料。
(二)现场确认时间
校本部: 11月7日 8:30-12:00
附属和平医院:11月7日 14:30-18:00
附属和济医院:11月10日 8:00-9:00
第四临床学院:11月11日 8:00-9:00
第五临床学院:11月11日 9:00-12:00
第六临床学院:11月12日 9:00-12:00
市妇幼保健院:11月13日 8:00-9:00
第三临床学院:11月13日 9:00-12:00
中研附院: 11月14日 8:00-9:00
中医医院: 11月14日 9:00-12:00
三、特殊情况
博士学位教师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的,需提供拟上课证明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及时通知申请人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材料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