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 2025 年下半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部、临床教学医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5年下半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5〕32号)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25年下半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 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学校在编专任教 师、学校按国家政策规定聘用的专任教师,须和学校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聘用合同且学校为申请人缴纳社保。
2. 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已具备下列条件的;
( 1)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队伍管理;
(2 )系统讲授过 1 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3)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取得“长治医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班”合格证。
3. 已取得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或被选定参加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且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可免于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要求
1.测试内容为试讲,主要考察参加测试人员把握相关学科知识的能力,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并驾驭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目的、教学效果自我评价和教学反思等能力,以及仪表仪态、言行举止等教师基本素养。
2.参加测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被测人员从申请任教学科教材(现行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教材)中任选三章分别准备2学时内容(不含概论部分),由测试专家指定其中 2 学时内容进行试讲。 测试时间不超过20 分钟,讲课只用板书,不使用 PPT。
三、测试形式
测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形式进行。参加测试人员由学校组织试讲,测评组专家通过腾讯会议平台进行测试,并现场集中打分,测试期间全程录音录像。
四、测试流程
1. 学校负责审核参测人员身份信息,组织考生按照测 试顺序进入测试室;
2. 组长宣布测评规则和注意事项,并宣布开始测评;
3. 考生试讲(不能按时参加测试者按放弃对待,不安排补测)。
五、测试费用
1.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收 费标准的通知》( 晋发改价格发〔2016〕258 号)规定,本次 测试收费标准为 200 元/人/次;
2.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 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财库〔2021〕2 号),所有参测 人员在 9 月 9 日现场报名后,须自行登录山西政府非税收入网 上支付平台 http://cztyw.shanxi.gov.cn 进行缴费;
3. 参测人员在收到非税系统发出的缴费短信后,登录支 付平台,扫描网页中二维码,输入短信中 20 位缴费识别码/身 份证号/手机号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自动开具发票。 缴费实 行一人一号一费,切勿一号多费。
六、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25 年 10 月 12 日开始
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要求
所有参加远程视频测试人员,默认其承诺独立完成测试, 一旦查实非本人独立完成,测试成绩无效,按考试作弊相关规 定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注意事项
1.各二级院(系)部、临床教学医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加测试教师提前试讲,邀请教学和经验丰富教师进行指导。尤其临床教学医院对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临床教师,制定本院测试前培训计划和安排,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2.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特别是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各临床教学医院要认真审核条件,并要妥善保存相应支撑材料,以备抽查。专门组织教学能力培训,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3. 参加测试人员填报测试讲授课程授、所学专业必须和本人毕业证书的学科专业一致。参加测试人员在填写“申请人任教学科”一栏时,须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表》(附件 2)所列的学科中选择相同或相近的学科。
4. 各单位于 2025 年 9 月 4日前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 》( 附件 1 ) 电 子版及盖章的PDF版发 送 至 邮箱 :cyyj@czmc.edu.cn。
5. 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山西省教育厅核发《山西省申请认定 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作为申请认定高等 学校教师资格的依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在取得本证 的当年和次年有效。
附件:1. 申请认定 2025 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 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
2.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5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