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简单以刊物、头衔、荣誉、资历等判断论文质量,不得过分依赖国际数据和期刊,不得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导师岗位选聘、人才计划申报评审的唯一指标……不久前,教育部发布《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10个“不得”,对于进一步完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评价体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科研导向和学术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强调“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在全国教育大会上要求“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针对“唯论文”不良导向,有关部门采取了强有力的改革举措,《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相继发布。以此次《意见》发布为契机,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和评价体系,是用好教育评价这个指挥棒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必然之举。
近年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不断健全,研究队伍不断壮大,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同时也要看到,学术评价体系不够科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完善等问题一定程度存在,亟待从制度层面进行补强、从治理层面加以规范。此次《意见》从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导向、严格底线要求、优化评价方式、加强学风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整治等七个方面作出全面部署,具有强烈现实针对性和问题导向。要求各地各高校对“唯论文”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学风教育和警示活动;在职称评审、项目申报、成果奖励等方面对学术不端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健全质量监控机制和退出机制,杜绝“关系稿”“人情稿”……划出红线,打出“组合拳”,可见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改革决心。
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不是不要论文,而是要引导正确理性看待论文发表情况,让哲学社会科学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回归正确方向。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重要的育人功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第一身份是教育工作者、第一职责是教书育人。无论是人才评价、职称评定,还是绩效分配、学校考核、资源分配,都应该把教书育人的成效及由此形成的学术成果作为重要评价标准。《意见》就优化评价方式进行了缜密部署。比如,坚持分类评价,鼓励不同类型高校针对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类型、不同教师岗位类别制定不同评价指标;健全综合评价,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从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等进行全方位评价。探索构建更加科学多元的人才评价体系,对于引导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坚守初心、淡泊名利、潜心钻研、铸造精品,具有重要而深远意义。
“创新之道,唯在得人。得人之要,必广其途以储之。”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各地各学校制治结合、破立并举。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和评价体系,引导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必将有利于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研究生教育改革剑指学位“注水”
2020年09月23日08:41 | 来源:新华网
教育部22日发布《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抓住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杜绝学位“注水”。
“严把入口关、严把过程关、严把出口关,合理制定与学位授予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加大分流力度,加强学风建设,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倒逼学生潜心治学。”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坚决确保学位授予的“含金量”。
意见提出,严格规范培养档案管理,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校际馆际共享机制,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扩大学位论文抽检比例,提升抽检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对无法保证质量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撤销学位授权。对问题严重的培养单位,视情况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
洪大用表示,将从教、学、评、管四方面杜绝学位“注水”:导师要以身作则,秉持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将更多时间用在育人上,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教育部将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依法依规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学生要有学业的投入,要严格执行学业过程规定,认真落实学习的各环节;在毕业审核、论文答辩各环节,相关评审专家要真正硬起来,切实负起责任;要加强管理规则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学位论文抽检,加强对各个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检查,同时健全处理学位“注水”、学术不端行为的机制,推动分类评价,对于不同类型、不同学科和不同层级的学位,制定更加科学的评价标准。